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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處:自由時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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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外,薛男還傳送給林姓人夫,他與莊女吃飯餐廳、2人點用餐點、餐費等手寫文字照片,因未獲回應,薛男打電話向林姓人夫恫嚇,如想拿回這些他蒐證的偷情資料,須交付10萬元,林姓人夫認為徵信社跟拍,不至於連他吃什麼的細節都知道,拒付報警處置翻譯
薛男到案後供稱,從莊女口中得知她與人夫交往,但辯稱住處還有其他人棲身,他手機放在桌上,多是其他人把他的手機拿去發送恫嚇簡訊。徵信社林妻則說,薛男先前就曾以莊女友人「簡師長教師」名義,向老公借過2萬元,知道老公的財政狀態。
104年4月17日,薛男冒名林姓男人,傳送「林先生你好,我是貴夫人所聘請的的徵信社成員之一,由於公司將你的案子交代給我,經過幾天查證對於
檢方查詢拜訪,薛男留下本身的手機號碼給林夫,林夫如回撥德律風偵探社也必然是由薛男接聽,且薛男曾向莊女表明要向林夫勒索10萬元,檢方是以不採信薛男口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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